大陸與香港簽署的CEPA已於2004年1月1日正式實施。按CEPA的內容,主要包括貨物貿易零關稅、服務貿易准入及貿易與投資便利化等三方面。CEPA實施後,香港產品進入大陸將享有零關稅的優惠;香港的服務業進入大陸市場之門檻、准入時間、經營業務範圍及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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