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8/25 上午10點,某輛汽車逆向行駛(整台已開在我的車道上)與我(機車)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於是我馬上請旁邊店家打電話報警,路人也隨即騎車前往查看肇事車牌號碼,警察到現場後馬上讓我酒測,測出酒測值為0.26,把我帶往警局作筆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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