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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終止委任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年度 字第 號交通裁決事件,委任(請勾選) 律師 配偶 三親等內之血親 二親等內之姻親 為訴訟代理人,有為一切訴訟行為的權限(如果有限制,請表明), 並且有 但沒有 行政訴訟法第51條第1項但書捨棄 、認諾、撤回、和解、提起反訴、上 訴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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