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數及勞委會公告之就業安定費月繳數額,以每二個月為一期,計算該期應繳之就業安定費 ,於次期第一個月二十五日前,向本基金繳納就業安定費;雇主亦得以二個月以上為期,提前至各地郵局以劃撥方式繳納。 雇主自第一筆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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