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65歲設籍業實際居住本縣且未獲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或收容安置者,其家庭總 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2.5倍者。 ... 檢附申請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申請資料表、低(中低)收入戶證明(一般戶免附,但須另附用戶機組費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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