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有關老人福利機構院長(主任)、社會工作人員、照顧服務員在職訓練課程內容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 查老人福利機構院長(主任)、社會工作人員、照顧服務員在職訓練所規劃之部分課程雖有類似或雷同,惟因各類工作人員之工作職責、工作 ...
newtaosci.pix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