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於台灣,美國大學的法學院並無提供大學部的法律學院,也就是我們所稱的法學學士( LL.B )。也因為美國的大學沒有法律系,想要唸法律的學生大學畢業之後通常會選擇申請 法律專業博士( J.D. ) 學位,完成學位之後通過律師資格檢測,成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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