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大幅放寬裁判離婚要件的認定,夫妻因婚姻破裂而有難以維持共同生活的重大事由者,以及夫妻不繼續共同生活五年以上者,均可訴請離婚。 鑑於現行離婚
www.liberty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