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提供納稅義務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請於100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進行線上回復。 1. 已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或未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者,請於結算申報期間(5/1~5/31)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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