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呂先生詢問:個人因牙病所為之植牙治療費用,可否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列舉扣除? 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答覆:依據財政部78年10月16日台財稅第780676574號函釋規定:「個人因牙病所為鑲牙、假牙製作及齒列矯正之醫療費支出,如係付與符合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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