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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中央管河川局部河段許可地方政府辦理疏濬兼供土石作業要點

一、 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為依河川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辦理中央管河川許可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疏濬兼供土石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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