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6年4月13日經計字第09604021260號函修正) 經濟部(以下稱本部)為利本部及所屬機關(構)確實依循行政院函頒之各機關(構)辦理會議及講習訓練改進原則及補充規定辦理國內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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