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項受理跨轄區抄錄、影印之機關以經濟部商業司、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台北 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為限。 八、公司及利害關係人申請查閱登記資料時,應依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憑本人 或委任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查閱,並注意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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