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內容: 所詢公司法第一六八條之一規定疑義 一、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以減資彌補虧損,並引進新資金同時辦理者, 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一規定,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前,將財務報表及虧 損撥補之議案,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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