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選 序號 發布日期 函釋摘要 搜尋總筆數: 1666 1. 103/09/17 第1屆董事會得票最多之董事未出席董事會,可依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規定之法意,由出席董事於會議開始時互選1人擔任主席,以利開會 2. 103/09/02 公司可依公司法第167條之1規定買回自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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