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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稅局核定應納稅額後,不得適用列舉扣除額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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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稅局核定應納稅額後,不得適用列舉扣除額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本局舉例說明,A君及其配偶100年度有綜合所得總額650萬餘元,已超過當年度規定 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未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國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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