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享有在稅務行政上被公正、公平對待處理的權利,有關稅捐的解釋函令等行政規則,應符合公平課稅的原則,除非有合理的正當理由,不應經由解釋令函減免部分納稅人之稅捐,以免對於其他納稅人產生不公平負擔的結果。
www.np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