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x 行車事故責任未明時,當事人得向警察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申請鑑定。 21 0 交通事故當事人對於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結果不服時,得於接到鑑定責任意見書之翌 日起30日內,向覆議委員會申請覆議。
www.wretch.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