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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篇 消費者保護法介紹 - 台灣金融研訓院 TABF

6 債權委外催收法規及實務 (二)經銷者責任 1.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8 條第1 項規定: 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應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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