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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固定資產-會計處理程序

指依法令規定購置設備,其耐用年限在2年以上,且價值超過稅法規定者(現行規定為 6萬元),列為固定資產,亦稱「資本支出」。 ... 折舊之提列依財政部頒佈之「固定資產 耐用年數表」規定年限,並加計一年殘值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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