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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

資料罪,增設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貳、立法理由. 電腦犯罪向有廣義、 ... 本法規定:「第 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故必須. 有告訴權人的告訴,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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