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重要文化領域政策 本章將依序介紹重要文化領域政策:古蹟、文獻、博物館、圖書館、圖書與閱讀、表演藝術:戲劇、音樂與舞蹈、造形藝術、及文化交流。為達到提供我國文化部籌備參考之目的,本研究將詳細整理其法規、組織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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