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計劃名稱:人權與法治 37 條言論自由推衍出「傳播自由」與「使用傳媒之權利」;大法官釋字380、 450、462與563號解釋,同樣也是依據憲法第11條講學自由之保障而進一 步導出「學術自由」、「研究自由」、「教學自由」與「學習自由」之保障;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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