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第三章 公共工程履約管理 一、前言 公共工程大都以招標及透過契約承攬方式來進行,並以工程採購契約 作為簽訂者彼此間權利義務的文件,契約雙方之爭議或糾紛之解決,亦以 所訂契約為依據。工程採購契約內容主要是依公告之招標文件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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