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 信託業務總整理 二、特定金錢信託之性質 (一) 特定金錢信託之委託人保留對信託財產之運用決定權,並約 定由委託人本人或其委任之第三人就該信託財產之運用範圍 或方法為具體特定之運用指示。該運用指示包括投資標的、
www.tab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