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其他止痛藥、或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NSAIDs )治療後仍無法控制疼痛或有嚴重副作用者。2.非癌症病患使用超過五天時,需檢附疼痛評估報告,並每隔三個月再評估乙次,內容需包括疼痛強度及疼痛緩解的VAS與VRS (Visual Analogue Scale和Verbal ...
www.nh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