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25 1 第一章 法規(消防設備設置標準)97/5/15 相關解釋令 實務應用及注意事項 1 28#下列場所應設置排煙設備: 一、供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五款第三目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合 計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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