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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律的概念 第一節 法學的意義

制定機關、制定程序等種種因素之不同,而分成憲法、法律(狹義的)與命令三 個等級。通常憲法乃所有法令的基本規範,法令乃兼指法律(狹義的)及命令,並由公權力強制實行。茲就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分述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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