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簡述如左: 防止暴力之發生 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時應採取下列方法保護被害人及防止家庭暴力之發生: 於法院核發第十五條第三項之暫時保護令前,在被害人住居所 守護或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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