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規定的離職法定要件,根本沒有交接這項,交接純粹是道義上的責任,除非是 真的因為沒有交接造成公司 ... 因為我還沒做滿三個月,所以根據勞基法規定,其實 當天辭職當天就可以走人。 ....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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