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為了促使土地用途適合在個別發展地區進行,發展計劃倡議人或發展商應就發展計劃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徵詢環境保護署的意見,以進行分析。某項土地用途對於某一地點在環境上的適合程度,取決於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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