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原帖由 [i]查理[/i] 於 2007-3-5 05:39 PM 發表 修正條文規定,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但軍官、士官除役年齡,不在此限。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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