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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義務役除役年齡從40降為36歲(中央社報導)(頁 1) - 友軍新聞討論區 -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

[quote]原帖由 [i]查理[/i] 於 2007-3-5 05:39 PM 發表 修正條文規定,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但軍官、士官除役年齡,不在此限。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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