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院 職 權 行 使 法 壹、憲法類 90 I立法委員個人質詢應依各委員會之 種類,以議題分組方式進行,行政院 院長及與議題相關之部會首長應列 席備詢。Ⅱ議題分組進行質詢,依立法院組織法 第十條第一項各款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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