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是立法的第1個步驟。提案的來源為: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及符合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之黨團。至於預算案之提出,則專屬於行政院。 提案先送程序委員會,由祕書長編擬議事日程,經程序委員會審定後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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