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稅捐稽徵法第21條

一、滯納金—舉例說明. 例1:截限日期為星期四。 星期五、星期六未逾2日,免徵滯納金。 星期日、星期一已逾2日,應加徵1%(餘類推). 例2:截限日期為星期五。

www.tytax.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