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一期 P.115 爭點提出 禁止背書轉讓之記名票據,是否得依委 任取款背書之方式背書委託第三人領取票據 款項?而所謂票據法第七一條付款人對於背 書不連續之票據付款應自負其責之規定,究 係負擔何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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