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鎮宇、徐珮君╱台北報導】《社會救助法》新制七月一日實施,將貧窮線提高,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貧窮線者為低收入戶,可享生活補助金、住宅補貼,健保、子女學雜費全免等福利;新增低於貧窮線一.五倍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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