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人民團體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設立之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作人員,指由社會團體聘僱,承辦各該團體會務、業務之人員。 第四條 ...
www.wretch.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