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為辦理平民法律扶助事項,設高雄律師公會平民法律服務 中心 (以下稱本中心)。 第 三 條 本中心以對平民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將公平正義與法律保護帶 給平民為宗旨。 第二章 組織 第 四 條 本中心設管理委員會,置委員五人,由理監事聯席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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