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理論與實務 2 壹、前言 在2005 年修正的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第3 條第1 款中指出,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之資產,即為文化資產,包含七 類: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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