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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管理署- 債務人破產呈請程序簡介

1.2 呈請人所繳存的款項 帶同上述填妥的文件,前往 香港金鐘道66 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0 樓破產管理署接待處 繳付一筆$8,000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接待處收取付款的時間如下:

www.or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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