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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職權介紹簡明版--監察職權內容

二、, 提出糾正案. 依憲法第97條第1項規定,本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 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監察法第24條亦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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