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財政部66年函釋之規定自行加入「虧損扣抵數應先行減除投資收益」之要件,致 納稅義務人依法可扣抵之 ... 查所得稅法第39條所規定虧損可抵減之金額,係為納稅 義務人基於一定條件下可享有之抵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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