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遺產 二次大戰結束後,有鑒於天然災害、戰爭、環境污染威脅著世界各地文化與自然遺產,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條約」,截至2003年,經審定合格具有普世性價值的遺產,計有754處〈582處文化遺產、149處自然遺產、23 ...
wpc.e-info.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