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方法很多,但基本上就是先找原醫院,破局後再做「調解」、「調處」、「訴訟」; 我把「申訴」跳過了,雖然乍聽之下衛生署、健保局官威比較大, 但他們收到申訴後,大多也是派案給衛生局,不如直接申請調解或調處較省事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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