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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

內政部95年12月6日訂定「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 一、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之申請人: (一)當事人。(二)利害關係人。(三)受委託人。二、第一點第二款所稱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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