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名義買賣土地要報稅,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民眾如有借用他人名義購買土地並出售者,經扣除原始購買土地成本及相關費用後,出售土地所獲利益,屬應稅的「其他所得」,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北市國稅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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