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總說明 環境教育人員對推動環境教育的成效有決定性之影響,依環境教育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第一項之環境教育人員,得依其學歷、經歷、專長、薦舉、考試或所受訓練予以認證;其資格、認證之有效期限、撤銷、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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