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簡稱毒管法)於102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為配合其中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及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等之增修,環保署預告修正「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七條,落實法令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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