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生質塑膠如PLA、PHA等的回收處理,並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環保署已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將生質塑膠的物品或其容器納入應回收廢棄物,以加強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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